美国总统里根遇刺事件是怎么回事?凶手为何要刺杀他
里根遇刺案(Reagan assassination attempt)发生于1981年3月30日星期一,距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上任仅69天。这天中午他在首都哥伦比亚特区的希尔顿酒店和工会团体代表一起吃午饭并发表讲话,离开酒店时与其他三人被约翰·欣克利用左轮手枪击中。
堂堂一国总统遇刺,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可能是个政治事件,时值美苏冷战期间——约翰.欣克利是否克格勃分子?
事件很快真相大白。约翰·欣克利并没有什么政治目的,他不过导演了一出“世界历史上最伟大的爱情表白”。
约翰·欣克利是个宅男,狂热痴迷电影明星朱迪.福斯特,并尾随她进入耶鲁大学表白。遭到拒绝后誓要做个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俘获其芳心。
约翰·欣克利的父母本已意识到儿子的心理问题,陪伴无效后决定听从专家意见让其独立。
约翰·欣克利得以单独行动。起先,他持枪欲击卡特未果——FBl居然未对他进行控制。很快,欣克利又买了一把枪。
这次,他把目标对准了现任总统里根。当天,里根结束演讲后离开酒店,约翰·欣克利混在门外的人群中,举起枪……
这样一个令人瞩目的事件,起因居然是因为约翰·欣克利的爱情表白!这也暴露了当时里根身边的安保工作存在疏漏,居然就这样让一个并不缜密的计划得逞了。
里根在遇刺后大难不死,形成了“天命归汝”的某种舆论,支持率大升。而为他挡枪的两位保镖,一位就此信了上帝,成为牧师,一位孜孜不倦为控制私人拥枪奔走。
不过里根本人即使遭枪击,却并未支持控枪,直至遇刺十周年后,才赞成控枪,也是一位奇人。
从1840年威廉·哈里森当选为美国总统,并在就职1个月后离奇去世开始,之后只要当选年份为“0”的总统,都会死于刺杀或在任内离奇病逝,直到第40任总统里根时,才打破了这个“怪圈”。不过,在里根就职69天后,他同样遭遇一场刺杀,被凶手击中肺部,若子弹移动2.5厘米则必死无疑。那么,刺杀里根的凶手是谁?他为何要刺杀总统?
其实,里根遇刺事件毫无政治动因,纯属凶手本人极为荒诞的举动。凶手欣克利当时只有26岁,出生在达拉斯一个富商家庭,起初在得州技术学院就读,但因为学业太差,不久便退学到洛杉矶闯荡,结果蹉跎多年却是一事无成。就在洛杉矶游荡期间,欣克利在看过朱迪·福斯特主演的电影《出租车司机》后,竟然疯狂的爱上这位女明星。
欣克利为追求福斯特,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在全美各地尾随她,希望能向她表白心意,可惜均未成功。1980年,当欣克利得知福斯特在耶鲁大学就读的消息后,便开始给“意中人”不断地写情书,并两次打电话倾诉衷肠,可惜都未能赢得美人芳心。然而,生性执拗的欣克利却并没有放弃,而是开始酝酿一个惊天大计划。
每一个总统刺杀者不是精神病就是抑郁症啊!
我个人认为,当时里根的一些政策侵害了一些人的利益,并且这些人等不到下一届总统选举了,所以只有除掉里根,毕竟一个精神病轻松刺杀总统,而且还可以活着好好的这有点侮辱人智商啊。后面要是没有人运作,就凭他刺杀总统这一条,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都得死刑吧!
1981年,美国第40任总统里根遭遇当街暗杀,差点命丧凶手枪下。亏的特勤局特工拼死保护和医生的全力施救,年过花甲的他才侥幸捡回一条老命。
当然了,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刺美国总统,凶手是肯定在劫难逃的,他也确实被里根的保镖们当场抓获了。
不过,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凶手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在其后对他的审判过程中,陪审团成员一致裁定,凶手无罪。
(里根遇刺时的混乱场面)
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回到当年的案发现场,去还原整个事件的经过。
1981年3月30下午,刚刚入住白宫才两个月的里根,在部下和保镖的簇拥下,前往华盛顿康涅狄格大街的希尔顿饭店,参加一个建筑行业的大会。
14时25分,做完激情演讲的里根刚刚出现在饭店的门口,就被一大群早已守候在那里的记者和拥趸者们围住,并将连珠炮的问题不停地抛给他。里根不得不停下脚步,耐心地回答着记者们的提问。
就在此时,一名身穿西装,外套雨衣的金发青年突然抽出手枪,向他连开了两枪,惊得里根呆立在原处,一脸的错愕。
还是保镖们反应迅速,一边奋不顾身地迎着横飞的子弹冲上前来,一边对着他大声疾呼:“趴下!快趴下!”
“砰、砰、砰”,枪声再次响起,一名保镖将里根奋力一推,巨大的推力让他一头栽倒在轿车旁,另一名保镖重重地把他压在身下。凶手射出的子弹大多击中了里根的新闻秘书詹姆斯·布雷迪,以及特勤局的一名特工。
罗纳德·里根的政治生涯和总统任期一直围绕着三样东西:更低税率、更小政府、强大国防。
他几乎是凭一己之力复兴并重新定义了现代保守主义运动。但他所做的远不止于此——他复兴并重新定义了美国。
今天历史君带你回顾这位演员出身且最具魅力的罗纳德·里根总统波澜壮阔的一生,请听历史君娓娓道来。≥▽≤
“复兴并重新定义了美国”这句话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也确实如此,难以想象除了里根还有谁能办得到。
于敌于友,他都是公认的“伟大的沟通者”,哪怕是美国的民主党也不得不承认没有人能够像里根那样联系起美国人民。^0^
每当他上电视(这非常普遍,演员出身的里根对此游刃有余)宣传政策,他总能拉拢美国人民站在他这边,每当他解释起某样东西,听起来就很有道理。
1964年一次题为《抉择时刻》的电视演讲恰如其分地标志了他政治生涯的开始,他代表当时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里·戈德华特发表了这次演讲。以下是他众多令人难忘的段落之一:
“从来没有政府肯自愿缩小规模......实际上,政府部门是我们所见地球上最接近永生的东西。”≥▽≤
执行死刑法官必须要在现场吗
是的,必须在现场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担负现场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立即纠正。
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对于执行死刑的主体,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处决罪犯的布告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以使人民群众了解情况。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罪犯执行死刑后的尸体或火化后的骨灰,通知其家属认领。罪犯家属不予认领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今日杭州杀妻案许某利被杭州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会被判死刑吗
杀妻犯许某,如果案情不发生变化,肯定会被判死刑的。
但这个案件中有很多疑问,因为警方没有完全公布细节,个人感觉这么大的事情一个人半夜时间很难完成,可能有帮凶,所以案情可能会有变化。假设是许某独立杀害妻子,他必然被判死刑,否则没有天理了。
批捕是许国利杀妻案的又一大进展,之后会被提前公诉公判,像如此残忍、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该会被判死刑的,也只有一死证国法!
最新的批捕通报中,公布了一些细节,其中之一就是大家讨论最多的,果真,部分人体组织是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的。但是还有许多细节和网友不解的疑点没有公布,应该是办案纪律方面的要求,可能担心会引起大众不适,或者引起不法之徒效仿的原因。
无论如何,现在徐国利的案子、他的罪行已经铁板钉钉、不容也不可更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也只有被除以极刑,才会让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会让不法分子敬畏生命、敬畏法律,才会让受害人瞑目,让受害人家属宽慰,才会让社会情绪得到舒缓,让更多心怀鬼胎的人望而却步!
许国利机关算计,无论是为财,还是为家庭矛盾,到头来终是一场空,把妻子送上黄泉,把女儿变成“孤儿”,把儿子名声坏尽,也把自己送进地狱!
肯定是死刑了!杀妻分尸良心丧,不杀还养着呀?他已经没有改造的希望了。常识应该是死刑。
这里面还有一个来某某女孩子的问题,这个11岁女孩儿应该在她姥姥那里,或者和她姐姐在一起,这样就少了一些麻烦。
如果这个女孩儿在许某某一方的亲人那边,还可能有求情的情节,请求法官不要判她父亲死刑,但从现在的状况来看是不可能了。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女孩真求情怎么办?其实求也白求,情不能大过法,孩子还是好好的去和她的姐姐健康长大吧,为社会多贡献正能量!
@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许某利一定会被判死刑。理由是:
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二、手段极其残忍恶劣。
三、民愤极大,影响范围极广。
如果许某利都不判死刑的话,恐怕我们都取消死刑了。
众所诸知,许某利罪大恶,就算是对他千刀万剐也不过。
杀人碎尸,这样残忍致极的手段还能判死缓吗?
有人说,他的女儿还小,才十一岁,最好判死缓或有期徒刑。其实这个理由根本就不能成立,判一岁二岁父母的死刑,我们也有过。法律,岂能讲情?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判死缓,对女儿的伤害会更大。所以@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立判许某利死刑,马上执行。
不管怎么说,死刑是铁板钉钉的事了,许某利就等着上刑场吧。其实许某利走到这一步,他早就知道他的命运了。
杀人者偿命,何况是这么残忍的老公杀老婆的碎尸案,许某判十次死刑也不为过。许某太狠了,简直就是魔鬼。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情比海深,更何况有十多年的感情,并还彼此拥有一个女儿。
如果是夫妻感情不好,许某可以跟妻子离婚,不应该用如此恶毒的手段残忍杀害妻子,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如何看待江西曾春亮杀人案一审被判死刑
2021年1月11日,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对依法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至此,自2020年8月8日起,在6天之内杀害3人,重伤1人的曾春亮,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尽快枪毙我吧”是曾春亮对法官做的最后陈述,无论是真心认罪伏法,还是急于“求死”,不久的将来,曾春亮都将用命去向那些无辜被他杀害之人赎罪。
曾春亮在犯下滔天大罪之前,前前后后在监狱中度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大多数犯罪行为都是盗窃。
盗窃,无非就是因为好吃懒做,想要不劳而获,既不想付出辛劳,又想得到钱财。大部分盗窃之人都是这样的心理,并且伴有一些不良嗜好。
曾春亮也有,他有赌博的嗜好,之前多是因为嗜赌,没钱了就去偷,偷完没被抓就继续赌,周而复始。
在最后一次刑满释放后,偷盗的恶习在他身上依然没有改掉。不要以身上没钱当成盗窃的理由,天上不会掉钱,每个人的钱都是靠双手一分一分挣来的。
当他再次重操旧业的时候,谁都没想到,事情会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
曾春亮虽然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是无辜受害几人无法再活过来,如果当初受害者报警能够得到重视,也就不会造成这么多人的惨剧。
曾春亮本来就是有前科出狱的被放出来还不安分,害死几条人命,曾春亮开庭被判死刑后,康乐莹给自己父母微信发消息说曾春亮终于付出了代价,可是她的父母却再也回不来了。
曾春亮被判死刑是意料之中的事,如果恶徒如果还让他逍遥法外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事,在开庭的时候受害者女儿康乐莹没有出席,主要是为了不想看到曾春亮这个恶魔的嘴脸。
曾春亮这个人可怜,可悲更可恨,从小条件条件不好,寄人篱下生活,后又交友不慎,小偷小摸,好吃懒做,不思悔改,最后犯下滔天大罪。
这也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像那些并不是犯很严重错误的人,判刑出狱后,因为和社会脱节多年,又有前科,出狱后不好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因为有案底拒绝,只能做些苦力活,也可能会受到人们的鄙视瞧不起。
有些人是真心想悔过,但是因为被世人的鄙夷和出来后工作问题,都会导致这些人从新走到那条路上,所以建议在出狱时应该先培训并且出狱后除了公安机关,其他单位查不到别人的以前犯罪记录,不然像那些想改过的人还是会再入歧途。
“尽快枪毙我吧。”这是杀人魔王曾春亮的最后陈述!
他非常清楚自己所犯的滔天大罪,死是唯一的选择。
去年8月8日,劳改释放不久的曾春亮死不悔改,入室偷盗杀人,在逃亡中又犯案杀人。可以说罪大恶极!
不要命的人最可怕,比如曾春亮之流就是。
当然,曾春亮被判死刑,大快人心,但有些方面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一对劳改释放人员我们应该多点关心,比如在就业、经商等方面,我们是否应该适当的给他们帮忙。
二是出狱不出视线,我们应该有专人进行跟踪了解,千万不要把他们抛弃。
三给劳改释放人员建立档案。
四是出狱后,对生活等方面确实有困难的人,我们是否可以给他们资金扶持?
五是如何让他们尽快的融入社会?
刚刚出狱又重新犯罪,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我们的监狱在改成罪犯的过程中,能不能对罪犯出狱时的认罪态度,思想转化程度,有无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做一个评估。对那些确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分子,可以提醒其居住地公安部门予以监视。也可在电视上公布照片,提醒社会防范。
在2020年8月份轰动全国的江西连杀3人的曾春亮案件,于2021年1月11号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盗窃等罪一案,法庭当庭宣判曾春亮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人民币2万,这个判决真的大快人心,平民愤,让死者瞑目,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2020年7月份刚刑满释放的曾春亮接连两次潜入康某家行窃,在康家的三口睡觉的时候被康家人发现,双方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康家人通过报警解决,还警告曾春亮如果再来就让警察抓他,这些话深深的刺激了曾春亮,他害怕再回到监狱,就产生了报复心理,于是在8月8号偷摸潜入康家,用铁锤残忍的杀害了两位老人,重伤一个小孩,曾春亮在行凶后潜逃,在逃亡第五天的时候,也就是8月13日将驻村扶贫干部桂某某残忍杀害。
曾春亮案件当时引起了全国的轰动,因为他是当地土生土长的人,非常熟悉周边的地形,抓捕难度很大,而且曾春亮是惯偷,心理素质非常强大,具有很强的反侦查的能力,胆子大,善于隐藏自己,在当时警方出动了上千人的警力进行大规模的搜山追逃,在各个村口设卡拦截检查,当时曾春亮的残忍行为引起了当地人们心里的极度恐慌,村民们为了早日抓大他自发的组织巡逻队,配合警方抓捕。
在8月16号曾春亮乔装打扮自己,戴着帽子骑着摩托车想蒙混过关,逃脱警方的追捕,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设卡的特警当场就发现了他,将他缉拿归案,当时的曾春亮精神状况非常好,而且衣着整洁,面部非常干净,而且当他被抓的时候还挑衅警方说:我要是不下山,你们这辈子都抓不到我,曾春亮得有多狂,自己都被抓了还用挑衅的态度面对警方,他犯下的滔天罪行必须接受国家法律的制裁。
曾春亮案件经过警方半年多的调查取证,已经当时曾春亮的家人称他有精神类疾病,但是经过专业的医学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曾春亮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不存在具有精神病的特征,是完全能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
2021年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曾春亮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罪名,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曾春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个判决完全没毛病,说实话已经是最严的处罚了,如果是古时候那就是凌迟,那才是生不如死想死都难,以曾春亮的罪行来看,死刑绰绰有余,不死刑对不起他的罪行,盗窃被发现威胁不允许报警,在这个过程中已经伤害了他人,在事后发现当事人报警,曾春亮计划入室杀人。
在杀人后逃跑的过程中,又再一次入室杀死一名扶贫干部,这样的行为恶劣到什么样的程度可想而知,最主要的是第一次入室后当事人报警后,曾春亮还在大街上溜达,最终造成了曾春亮的入室杀人,第一次是报复杀人,第二次是故意杀人,这些都是重罪,在古代可是要受到极刑的,现代只有死刑而已。
曾春亮杀人案件,已经经历了一审,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不管怎么样就凭他身上的那么多命案,死刑是必然的,因为造成的影响太恶劣,影响的不只是社会,还有某些人的形象,所以曾春亮死刑是必然的,而且他当庭认罪,表示不上诉,说明他其实很明白自己的行为是什么样的后果。
反正上不上诉其实结果都一样,而且他自己完全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上诉的理由,一审这个结果二审他也跑不了,因为案件证据确凿所有的证据链非常的完整,所有的东西都证明了他的罪恶,死刑是他必然的归宿,他也必须要死,他得罪了不应该得罪的人,损害了一些人的脸面,他还能活才怪了。
这个时候不会有什么精神病之类的理由,根本不可能是,而且他的罪行足以让他死好几次了,现在只是死一次算是便宜他了,好几条人命啊,这种罪行什么理由都不可能开脱,不死不足以有震慑的作用,从他出手的那一刻,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他完全知道自己做了那些事情的后果,但是他仍然做了。
希特勒手下一女护士被判死刑临刑前向法官提什么无耻请求
二战结束后,一批罪大恶极的德国战犯被处以绞刑,年仅22岁的伊尔玛·格蕾泽是为数不多的绞刑犯之一。尽管面临绞刑时她苦苦哀求甚至想以色相诱惑英国法官,但毕竟罪孽深重,终未能免于一死。
二战时期共有230万德国女人加入纳粹各团体,进入军队的也有20万人之多,而伊尔玛·格蕾泽就是其中一员。
伊尔玛·格蕾泽毫无疑问是个日耳曼美女,金发碧眼,身穿党卫军制服的伊尔玛格蕾泽更是可以用“英姿飒爽”来形容。
伊尔玛·格蕾泽本是护士出身,进入军队后却并非白衣天使,而是选择了进入集中营做女看守。19岁即被纳粹授予铁十字勋章,令无数看守羡慕不已,20岁就被提拔为女囚集中营的看守长。
残忍,疯狂,毫无人性的伊尔玛·格蕾泽在集中营里专杀漂亮女囚以及孕妇而出名,被称为“疯狂纳粹女魔头”。
门格尔医生
伊尔玛·格蕾泽进入集中营后,很快就与集中营医生门格尔勾搭在一起,但凡是门格尔看中的漂亮女囚都难逃伊尔玛·格蕾泽的毒手。
非但如此,甘愿做伊尔玛·格蕾泽裙下之臣的还有一大批男看守。
格蕾泽是绝对的美女,但却有着扭曲的人性,她是个贪淫好色的女色狂,每天要变换不同的男人来满足她的情欲。
据估计,门格尔医生在集中营的两年里,造成了至少38万人死亡,而作为门格尔医生的情人的伊尔玛格蕾泽在这之中起到的帮凶作用,恐怕也是罄竹难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