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为贵宾犬被咬死就打死金毛犬和打伤两位70岁老人事件,你们怎么看
膨胀,膨胀,绝对是膨胀。
说不好听一点,贵宾犬男主就是人渣一个。
你爱你的狗,可以,这是你的权利,但是,管好你的狗,就是你的义务。
狗随主人,前天我刚刚说过这个话题,今天就遇到这样的事。这件事更说明了狗随主人的规律。
我们先看小狗,也就是贵宾犬。宠物狗出面要拴绳,还需要再说吗?还需要再强调吗?千万不要说你的狗老实,不咬人,那都是啥鸡巴胡扯,狗就是畜牲。你的贵宾犬出门未拴绳,冲金毛就咬,金毛反击,贵宾犬卒。就这么简单的事。主要责任在贵宾犬主人。
我们说狗随主人,贵宾犬是这德性,主人也是这德性。不分青红皂白殴打金毛,金毛主人认为毕竟金毛咬死人家贵宾犬了,打几下出出气,也就忍了,但是,贵宾犬主人那是下死手,金毛主人不忍,放走金毛,但金毛互助心切,又返回,被贵宾犬主人用什么千斤顶木棒打死。
贵宾犬主人在打死金毛过程中,伤及金毛主人,并对金毛主人不管不问,后又伤及金毛主人老伴。
大概事情就是这样。
我们说爱狗心切,大概都有这样的心情,但是,爱狗先爱人,你爱你的狗,但因为你爱狗而伤及别人的财务或伤害别人的身体的话,你就是爱心泛滥,既有可能犯法。
到目前为止,贵宾犬主人并没有道歉的迹象,只能说,素质,素质,贵宾犬主人的素质还没有金毛高贵,更别说被金毛咬死的所谓贵宾犬了。
现在警方已经邢拘主人,我想这是非常正确的决定。理由很明了,一是故意伤人(看轻重)二是故意损害别人财务,三是涉嫌寻衅滋事。一句话一定要记住:上天要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
人人都知道狗不咬空,狗为什么咬人,因为狗的思维比人的思维少的很多,人的思维很复杂,也有个类人,他的大脑思维也与狗的思维同类。多数人不曾记得前尘,狗狗对前尘很明白,狗狗牠的今生虽说是狗,狗的前世是一定是一个英俊的美男子。一个美男子他的一生也没有活大年纪就早亡,这个美男子他与另外一个人(就是今天被咬的人)有债务关系,美男子因意外而死亡,是所欠他的债务,哪时没有如数地奉还。而今天养金毛狗的人士曾是金毛狗前世美男子的闺蜜,当然这个闺蜜也知道欠债人的一些过程。如今,今天被打的老人正是前世美男子的闺蜜,这是一个过程。
今天来说,要依事论事,打老人是不对的,对,打老人的人要严惩,重惩,甚至教育。
我们的肉眼只能看到当下怎么样,经常以”我知见”去判断别的长短事非,这是一个不好的毛病,应快改正。人世间的事,我们不知道的太多,纵然是亲眼看到的事,也有可能未毕是真,可我们就自以为是,总要为自己找出一个例子来,这是臭毛病,应赶快改正。纵然是网络上小编编造的话,也有可能,小编这个人心态不好,也会将屁来大的事,经过自己加工改变,添枝加叶也忽悠社会网络求一个精神点粉,甚至,网络还要为这个恶搞的小编数票子,你以为小编是什么人呀???
准确的说是,金毛犬的主人,因为爱犬被活活打死,惊吓过度,引起高血压、脑梗塞而住院治疗。
这本是一场狗咬狗的事件,却因为狗主人不理智,最终演变成一场刑事案件。
事情发生在佛山顺德某小区,6月24日上午九点,年仅70岁的王先生,牵着自己的“孩子”(金毛犬的昵称)在小区锻炼身体时,与小区一位女业主没栓绳的贵宾犬不期而遇。贵宾犬看到比自己大一倍金毛犬,非但不怕,还围着它嬉戏。一项温顺的金毛犬,以为它要袭击自己主人,于是乎,两只狗就发生了撕咬。结果,贵宾犬被咬死。王先生看见自己“孩子”闯了大祸,欲协商处理。女业主痛失爱犬,情绪很是激动,根本不理会王先生。打了一个电话后不久,她老公就都带着两三个人,气势汹汹的奔过来。
王先生护犊心切,欲跟男子协商赔钱,男子不依不饶。期间,王先生松开狗绳,让金毛犬逃走。谁知金毛犬在小区楼下遛了一圈,又跑回涉事现场。
这回金毛犬在劫难逃,被男子用一米多长木棍活活打死,施虐过程长达半个小时。期间,王先生上前欲阻止,被男子用雨伞打了一下,王先生老伴闻声过来观看。老俩眼睁睁看着自己养了七年的“孩子”,被活活打死,都受到很大惊吓。事后,老俩都被送进附近医院。王先生当时出现应激性血压升高、应激性脑梗(中风),目前仍留院观察,而她老伴的情况比较严重,手术方案还在研究中。据了解,王先生为此支付的医疗费用已上万元。
王先生的儿子试图与贵宾犬的主人沟通,协商此事。但涉事男子态度蛮横,拒绝沟通。目前,打死金毛犬的男子已被派出所刑事拘留。
在金贵的狗也是动物,与人相比不足为重。养狗爱狗没有错,但一定掌握好分寸。假如,涉事男子当初能与王先生心平静气协商对贵宾犬的赔偿,就不会有后来被刑事拘留。假如,王先生夫妇不是对金毛犬视若己出,岂能因为金毛犬被打死而诱发疾病。如果因此烙下后遗症,岂不是得不偿失!为了两条狗的死,酿成两家人的小小悲剧,真的太不值得了。
我个人觉得对任何事情对错的判断一定要看谁有错在先,即有错在先的一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责任。
单就此事而言,不系狗绳者有错在先,也是造成后续所有暴力事件的根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无论“狗儿子”多么金贵,既然是狗,出门就得系狗绳。
其实,这事属于狗咬狗一嘴毛的事。你想想。都遛狗纤绳,带嘴套。还有这事么(ಡωಡ)hiahiahia?
都觉得狗权大于人权。都觉得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在我们不养狗的人看来。这和两个拿着无座票的人去争抢一个仅有空座而打死人,是一样荒唐的。至于怎么看,当然用手机看。我们又不在跟前。
如果养狗的人威胁到别人家孩子,可想后果。所以。要是想事情不恶化下去,大家请自觉高素质养狗。(日本人觉得正常的养狗)遛狗栓绳,带嘴套,收拾狗屎,狗尿。不然丢的不仅是你自己的脸,还会把脸丢到国外。当然,除非你生来就没有。
冲动是魔鬼,也同时暴露其内心阴暗面,自私暴力,再怎么也不该跟老人动手,这种人一般欺软怕硬,如果面前是壮小伙他敢吗?狗咬狗本应该跟对方协商索赔问题,而不是把对方的狗打死,你的狗命怎么那么金贵,首先自己看管不利是自己问题,该先打自己一顿,人家没有故意让自家狗狗咬你家狗,而你不仅有意而是纯属恶意伤害!你家狗是你祖宗,打死人家狗还伤及老人,简直不是人!畜牲不如!疯狗一样乱咬!必须严惩!
你真无聊!胡说八道,有证据打伤两位老人吗?老人自己都承认了是为了讹诈贵宾主人撒的谎,你是嫌世界不乱吗?人还要为行凶恶狗坐牢才对吗?狗伤人怎么不见狗主人坐牢,这世界是狗的世界还是人的世界?你是金毛主的托吧!
七旬老人被狗吓倒23天后身亡,你怎么看
对这样的狗主人首先应当担全责赔偿。其次还要罚款数万元。另外要参照醉驾以故意伤害罪判刑数年。最后其一家任何人终身不得养狗。
政府如果对城市养狗问题不彻底解决,那还会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实际上城市已经到了必须且一定要禁止养狗这宠物的时刻,而农村人口少不密集可以按政府规定的条文养狗。
广东顺德宠物狗不栓绳绑倒老人致死亡,狗主人逃跑,你怎么看
又是一起恶狗伤人恶性事件。2020年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目前,死者家属和狗主人双方正沟通,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据悉牵引白狗的女子是未成年人,监控显示:8月17日17时17分左右,一女子在街上遛一只白色毛发的狗。随后,白狗看见另一只无人牵引的狗,遂从女子手中挣脱,开始在大街上奔跑追逐。数秒后,两只狗在追逐途中,白狗所挂的牵引绳将一名白发老人绊倒在地。女子也许年纪小,非但没有上前搀扶起老人,反而吓得逃跑了。
从监控中,目测这只白狗最少在30斤以上,也算是一只大型犬。一旦它野性大发,不是一个小小女子所能控制住的,伤人的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家人应该意识到这点,不知为何任由女子独自上街遛狗!
爱狗人士常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狗只是狗主人的朋友,它只忠诚于狗主人,对任何陌生人都具有攻击性,尤其是老人小孩最容易成为恶狗攻击的对象。
无论城市、农村都要实行文明养狗,严禁饲养大型犬。现在,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是狗患成灾。无论是早上或者晚上,到处可见遛狗者,很多狗都是不栓绳,不戴嘴套,任由狗乱跑,随地大小便。不仅扫了散步者心情,还会对散步者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希望爱狗人士和狗主人能从这次血淋淋事件中吸取教训,别在拿“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去庇护狗,因为狗再通人性也是畜生。它不仅会攻击陌生人,逼急了,也会对狗主人下口的。所以,爱狗要掌握分寸,遛狗一定要要记住栓绳戴嘴套,这是个人素质的体现,更是对他人安全的负责。
被狗绳绊倒的老人身亡,真正的狗主人会承担责任么
回顾一下这次意外事件: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把别人家的狗牵出来玩,又不能很好看护,狗挣脱了她,奔跑着,狗绳在它奔跑的冲力下把在路上站着的老人狠狠地绊倒,老人头部着地,之后女孩没有理会被拌倒的老人,只顾着追那狗。事后经抢救,老人无效死亡。
看到这样的新闻,很多人会说责任究竟在谁呢?
虽是意外,却也是人为所致。
1.根据有关规定,大型狗一般是不能让未成年人牵领的,是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携带,关于这点,明显是狗主人没有做好。
而且这个是大狗,毕竟体型大,成年人牵领都要很注意,更别说未成年人了,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它,会给其他带来伤害。
总是有人说我的狗不会咬人的,但是毕竟狗是畜牲,不会像人一样有思想。有时意外就是这样发生的,狗主人就不应该让其他人把自家的狗牵出去,更何况是未成年人。
这个狗主人是要负责任的,我觉得也是很大责任的,第一是他同意女孩把狗牵出来,而且老人只是站着路上,没有对狗有一丝一毫的挑逗与戏弄,是没有一点责任的,是完全无辜的一方。如果不是他让女孩牵狗出来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毕竟是因为狗才直接导致老人被绊倒。
看到视频女孩后来把狗追后,不用牵绳,狗就在女孩后面紧跟着,说明女孩之前经常带这只狗溜达了。
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情,可能狗主人永远不知道他是有责任的,说真的把一只大狗放心交给一个未成年人,心可真宽啊。
2.另外我觉得,作为女孩的监护人,也是有责任的。应该教育孩子不能随意把别人的狗牵出来玩。
第一,怕狗会伤害女孩本身,得不偿失;第二,伤害到他人也是不好的,就像这次事件,虽然从视频中看出,一个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不足以牵领大型狗,如果不是她间接带着狗出来且不能控制狗的行动,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狗能挣脱她,失去控制,跑起来的大型狗冲击力很大,这次是大狗把老人绊倒,如果下次是把人咬死了呢?换作成年人身上就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了。
本来这个意外是可以避免的,却因为狗主人与女孩监护人的不重视,酿成了这样的悲剧,即使现在老人亲属不过于追究他们的责任,作为事情的始作诵者,都应该自我检讨,好好赔偿人家,真诚地道歉。
出了这样的事情都是要负责任的,大家觉得呢?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把别人家的狗牵出来玩,又不能很好看护,狗挣脱了她,奔跑着,狗绳在它奔跑的冲力下,把在路上站着的老人狠狠地绊倒,老人头部着地,之后女孩没有理会被绊倒的老人,只顾着追那狗。事后经抢救,老人无效死亡。可怜的老人,原本只是遛弯,谁知再也不能回家了。
狗主人也是挺无辜的,可是,根据有关规定,大型狗一般是不能让未成年人牵领的,是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携带,关于这点,明显是狗主人没有做好。所以,狗主人肯定要负相应的责任。
而小女孩呢,因为才12岁,还是未成年人,对于老人的死,也只能让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损失的责任。做家长的,也要反思自己的过错,只能尽到自己的的责任,下次把女孩看好,别让她出去乱牵狗乱遛狗。
我女儿养了一个大型狗,遛的时候好像也不喜欢牵着,通过这件事我得提醒她,遛狗一定要牵绳了。还有提醒所以养狗的人,一定需谨慎呀,养狗本身不是坏事,失去了人为管控就会变成坏事。
现在,城里好多人喜欢养宠物,网上也经常看见由宠物引起的争执,我希望每个养宠物的人,都能管理好自己动物,不要给别人带去伤害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麻烦!
最后,我想发表我的意见,我是真的不喜欢养宠物。那是吃饱了撑的,闲得慌。现在因为狗,害了一位无辜老人的性命,两家就好好商量怎么赔偿老人家属吧。
这是一个突发事件,在镜头中追赶狗狗的小女孩,是个未成年的孩子!狗的主人很显然和女孩子是比较熟悉的人,而在镜头中倒地的老人确实很无辜。
首先在法律上,应对突发事件,肯定会先把责任划分,其次在事件涉及的人中,进行有些的中间调解,最后会给出合法又合情理的答案。未成年不能作为保护伞,但未成年确实是一把保护伞!狗的主人未能及时的管理好自家的狗,责任在狗主人那里,那样大的一条狗,小女孩能把狗狗拉出来玩,说明小女孩和狗的主人应该很熟悉!不然任谁也不可能对一条陌生的狗狗有这样的行为。
狗狗在突发情况下,发生了涉及人命的案件,但狗狗仅仅只是一个动物,不论是思维还是控制力上,终究不能和人相提并论!但狗狗的主人可以控制住狗狗的日常行为,如果不能很好的控制住,那么出现了突发事件,来处理和担责任的应该是狗狗的主人。
狗狗作为人类的朋友,有效的控制,有措施的饲养,是爱狗人士应该考虑,也应该想到的事情!如果自己有狗狗,又不能加以控制,或饲养的时候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那么会发生想不到的突发事件,而要承担责任的就是狗狗的主人!
谢谢邀请!女孩牵邻居家的狗外出发生意外,一老人被狗绳绊倒死亡,谁来负责?
我认为,邻居和女孩的监护人都要负责。
首先,邻居家的狗,虽然是被12岁的小女孩偷偷牵出去玩,狗狗在奔跑过程中,一老人被狗绳绊倒,导致意外死亡,尽管此次事件被警方定性为意外死亡事故没有刑事责任,到需要赔偿的民事责任是必须承担的,因为狗主人没有尽到自己的看管责任。
其次,小女孩牵邻居家的狗出去玩,导致该起事件的发生,其家长,也就是女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对孩子的监管责任,所以,对这起事件也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据消息称,女孩家长也在积极地就该起事件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至于狗主人与女孩家长的责任划分,具体要通过相互协商,以期圆满结局。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这起事件,虽然属于意外,也是大家都不愿意发生和看到的!但是给人们的警示是不可忽视的,对于喜欢养宠物的人来说要更加重视,随时都要看管好自家的宠物,备免给别人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于人于己都不好。还有做家长的,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增强意外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减少此类事故发生!
这个狗主人,就如同车主人一样,你把车借给别人,出事故了,要不要赔偿?要不要负责?必须的。这一次,狗主人把大狗借给12岁女孩遛狗,导致狗挣脱绳子,飞跑追逐其他狗时,出事故事了,把88岁老人绊倒摔死,女孩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承担次要责任。
这个老人虽然是意外死亡,但跟女孩遛狗有关,也跟狗主人没有看好狗有关,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赔偿50万,那么,狗主人承担30%的责任,则需要赔偿15万,女孩家人赔偿35万。
何况,女孩还是未成年人,你把大狗交给她去遛狗,本身就不合适,不安全,大狼狗,必要要大人牵绳子溜达,而你交给一个十几岁女娃娃去遛狗,风险显然比较大,因此,出现故事,而且是致人死亡事故,狗主人必须赔偿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几万十几万,是少不了的。
肯定要承担责任。
他并不无辜,他属于监护不当。
我也是狗的主人,我认为他作为大狗的主人,他应该清楚狗的体重和12岁女孩孩子力气的差异,但他就是大意了,同意把一条大狗交给一个小女孩,导致小女孩关键时刻控制不住,造成88岁老人受伤去世。
我家是一只小泰迪狗,但是我们全家出门带它,必然要牵狗绳。但是我妈开始就是不愿意牵它,认为这么小,又这么乖巧的狗,怎么可能伤害到别人。
我就一次次和她说,不能图省事,必须牵。
一、小区里有很多小孩,有些小朋友怕狗,有些小朋友喜欢小动物,还会主动去摸它,逗他,万一惹恼了,伤到了怎么办?
二、小区还有很多大型犬,狗本来就好斗,如果能玩到一起还好,突然打起来,狗主人可以把狗拉走,避免狗受伤。
有一次我们牵着我家小狗在市民广场玩 ,突然看到一只没有牵绳子的大狗,晃晃悠悠地朝我们走来,我赶紧拉住我家小狗。
可是那只大狗突然就冲过来咬我家狗的脖子,我自己也慌了,看着争斗的他们要急哭了。这时候他家狗主人才赶过来,把大狗赶走。
我们谴责他不带狗绳,他还振振有词,我家狗不咬人。
我真想问问他,他又不是狗,怎么确定狗不咬人。
同样是狗的主人,希望真的管理好自己的狗,它们是家人,但也是动物,为他为己,
最后、这起事件本来是谁都不想发生的意外,但是狗主人大意将狗交给了孩子,所以我认为他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必须重罚。
我是@婉言宛语 ,欢迎您的关注与评说。
真正的狗主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因为狗是他的狗,他的狗闯了祸,致使老人死亡,所以这个狗主人逃不了关系,一定要承担民事责任。
我估计狗的主人心里要冤枉死了,我的狗好好的拴在家门口,却被邻居家的女孩牵走,牵走就牵走吧,你牵好啊,竟还被狗挣脱了,狗在街上乱窜狗绳挂到了老人,结果导致老人摔倒在地一命呜呼。
冤枉吗?我认为一点都不冤枉,老太太死的最冤,无缘无故,就这么被一条狗绳绊倒去了天堂,找谁说理去?
狗主人你就自认倒霉吧,跟牵走狗子的女孩家长商量商量,看你俩,该陪老人的家属多少钱?
最后想对狗主人说两句:长点心吧,看好你的狗,可别再让你的狗出来窜了!!!
提醒各位养狗的朋友,一定要合法合规文明养犬,既然狗是咱的“儿子”,一定要看好咱家“儿子”,避免它出去闯祸,省的发生像这样的案件,“儿子”闯祸老子赔,那时候喊冤可没人同情你。
如何评价78岁老人被狗撞倒致骨折,狗主人消失了
四川成都玉居庵东路,78岁的李坤淑在一家诊所买药出来,沿街走了十多米,被身后的一只大狗撞倒在地,导致股骨骨折。6月8日,李坤淑告诉记者,狗主人在自己倒地后,过来扶了她。但由于腿脚一时无法动弹,后来狗主人就直接离开了。
78岁老人被狗撞倒致骨折 狗主人消失了,即使狗主人试图逃避,也无法最终逃避法律的制裁。狗主人已经违反了侵权责任法。
这个事件说明另一个问题:禁养大型犬是非常有道理的。一些狡猾的爱狗人士会狡辩说某些品种的大型犬温顺不咬人。然而先暂且不谈狗咬人,光是撞人,大型犬就对人造成了灾难性后果。饲养大型犬,狗主人恐怕要承受十几万赔偿骨折的钱,最终害人害己。禁养大型犬,已经是民心所向。
首先看到这个事情本人心里是比较气愤的,这个狗主任的行为是在道德上造谴责的,动物是没有任何安全意识的,但是人是有的,何况狗主任应该是个成年人了,狗撞了老人,你去扶老人那是你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你看到老人无法动弹,你就甩手而走,这就是你人品问题了,不负责任的表现。遇事没有解决,没有尽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可以算逃逸了!这样的人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大家深思了,大家有爱心,爱动物,养动物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是我们的有安全防范意识,不能让自己养的宠物去伤害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现在频频出现爱犬咬人事件,爱狗是好事,但是我们自己也应该看好自己的宠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佛山88岁老人被不栓绳狗绊倒身亡,狗主逃逸,养狗培养爱心吗
养狗本来就是个人爱好,或者给饲养者一个活的玩物,这和爱心完全搭不上边。
宠物狗在中国本来就是泊来品,养宠物狗需有适当的文化、环境,中国城市人口密集,高楼林立,并不适合养狗。而受宠物狗利益链鼓吹影响,国人盲目跟风,而且只接受了西方利于自己利益的部分,却抛弃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这案例正好体现了大多数养狗人自私自利个性。
说养狗的是爱心人士,没把我牙笑掉了。小时候我们校长夫人养了一只土狗,那天不知道被哪个学生踢了一脚直叫唤,校长夫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直接把倒垃圾剩饭的酣水桶插进学生的一大锅稀饭里。
我们理解的爱心、善良,是一个人对同类的爱心、善良,而不是一个人对世间万物的所谓的“爱心、善良”。爱狗仕不过是借用我们人类的语言罢了,他们所谓的“爱心、善良”专指对狗的喜欢、喂养、维护的一种变态心理,和我们人类理解的爱心、善良并不是一回事儿。
爱狗仕说“爱狗可以培养爱心,爱狗就是善良”,不过是从西方传过来的谬论。想想西方国家对我们国家的历史上 的侵略、当下的打压和挑衅,可见西方人的爱心、善良是多么的虚伪。也可知,我们国家中的那些狂热的爱狗仕,不是中毒太深,就是西方国家的代理人罢了。
喂狗为寻欢,公德抛一边。遛狗至人亡,快遁良心昧。
养狗人都有“”爱心”,都爱自己的狗和一些小动物。至于有公德爱心没有就不得而知了。
这是报道我看了,说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遛狗,没有捉狗绳导致狗狂跑把一个老太太拌倒(狗绳正好缠住老太太腿)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养狗在每个城市也不准许随便养。都是有限制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讲你的我养我的,只要你抓不住我我就没有错。
养狗人要培养公德心、爱心,要爱护城市环境、爱护公园、更的爱护自己的小区。不能让狗到处大小便和践踏花草树木。咬人伤人更是不准许,咬人伤人到哪里你都站不住脚。但狗伤人事件频出,这说明人的素质在下降,不能做到将心比心及换位思考,假如别人狗伤了你或咬了你的家人,你该怎样、你能接受吗?城市对养狗遛狗管理要到位,每个公园小区都张贴举报电话,发现一次举报一次50元。那样我想会好点。
总的来说还是靠爱心。自觉遵守规则看好自己的爱犬,避免事件的发生。个人愚见有不足之处请指正。谢谢!
就事论事,一是一,二是二,养狗本是消遣,城市里一般是富人养的居多,他们都有时间打理,也有雄厚财力为后盾,一切可以用钱去摆平所发生的一切,
如今社会不同了,一切匀学西方国家,超前消费,于是太多本是穷人,非得把自己搞成富人一样的过,所以什么都负债累累,
最明显的群体是单身女人,养宠物的巨增,由于拜金心理严重,常期没有人敢爱,内心极其孤独寂寞,心理十分变态扭曲,明知道城市的人口拥挤,不适合养犬,明知故犯,一遇到这种事只有逃跑,逃避责任,十分可耻,应该枪毙,
狗在中国,负面的多于正面的,这是毋庸置疑的。养狗与爱心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这个逻辑是不容混淆的。如果硬要说养狗的爱狗,那只不过是一种近乎于变态狭隘偏执,为什么这样说呢?每当狗闯祸了,多数养狗人都是何等的态度和嘴脸,可以说是极尽推诿,敷衍,毫无爱心而言。爱是具有广义和普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