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去世了,他名下有套房子,但上有母亲,下有女儿,怎么分房产
这就是没有提早写遗嘱的可怕之处。老公去世,老婆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婆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婆婆死后,她那份房产将有她的那些继承人来继承,比如小叔子、小姑子等。也就是说,老公要是临死之前把房产过户给女儿或搞个遗嘱,哪怕是手机录个像也行,将自己的遗产由女儿来继承,就啥事没有,都会是女儿的。没有就麻烦了,夫妻各占房产1/2,老公去世了,那女儿、老婆、公公婆婆各继承房产的1/6。问题就在这1/6上,尽快和公婆协商,让他们写个东西放弃产权(免得和其它兄弟姊妹来烦)或把产权赠予孙女(各地缴税不一样,具体去产权办理处咨询哪个费用少),尽快将房产证变为女儿的名字。否则,公婆去世,老婆、孙女和其它兄弟姊妹(去世的由其配偶及子女)如果不愿意放弃,那这房产就是大家的了。世事多变,建议不论年纪大小,都提前写个遗嘱,哪怕是简单的,指名自己的所有财产均由子女继承,就可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辛苦打拼的家业不会落入他人手中。不要忌讳生死,自然规律不可避免。我喜欢旅游,三十岁就写了,二十多年过去,依然活的潇洒。
您好!1、房产写他的名字,如果是他婚前所买并支付完毕,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由你、孩子、父母三方平分。
2、如果是他婚前买,婚后由两人共同偿还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可以尝试扣除,以扣除后的房产价值作为遗产。
希望可以帮到您!
此问中死者去世,上有一母,下有一女,中间有妻子,那同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三个人,应当平分死者遗产。死者名下一套房产,这要分两种情况分,第一种,死者名下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所有,那做为遗产分配的只有该房产的二分之一,其中二分之一为其妻子所有,那么该房产,死者母亲当分六分之一,女儿分六分之一,妻子得三分之二。第二种,死者名下这套房产为死者独有,那母亲,女儿,妻子各分得三分之一。而除了这两种情况,应当还要充分考虑特殊情况,如死者女儿未死年需要养育,应该在法律与人情允许内给予照顾可多分;如死者女儿已成年,而死者母亲已年老且无其他儿女可依靠,那老母亲亦可得到照顾给予多分;如死者已成年,死者母亲亦有其他子女可依靠,而妻子体弱多病,自理能力有限,那也应该予以照顾。
第一种情况,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来分配
第二种情况,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房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两个人的名下,房产一人一半,丈夫去世之后,则属于丈夫的一半房产在平均分成三等份,分别有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妻子拥有六分之4,母亲和女儿各拥有六分之一
第三种情况,房产如果是丈夫名下,配偶和父母,子女,三人评论分配,没人拥有房子的三分之一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这个问题应该分两种情况讨论:1、名下的房子如果是他婚前所买并支付完毕,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所以母亲,女儿,妻子三人平分。
2、若房子是婚后所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先分一半,也就是50%的房产份额。剩下的50%由母亲,妻子,女儿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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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母亲、女儿、配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其名下房产的份额。
一、如果房产为单独所有,则母亲、女儿、配偶各占三分之一。
二、如果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则作为遗产可供分配的只能是该房产的一半,即遗产分配后,配偶三分之二,母亲六分之一,女儿六分之一。
三。如果房产为按份共有,则作为遗产可供分配的只能是死者所占份额。
如果继承人想变更分配份额,且所有继承人同意,可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个财产继承公证书,公证继承权。
母亲和继父结婚后,若母亲去世,母亲之前的房产继父是否有份
提问表述不清晰!假定你母亲的房产是与外人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现在你母亲去世了,你母亲的个人房产由你母亲(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按人头平均继承。这个外人在你母亲去世时是你母亲的合法配偶,这个外人对你母亲的房产依法享有继承权。
任何人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再二再三的婚姻,始终都属于她个人的,任何人包括至爱亲人都无权剥夺,婚姻法已保护了个人财产的永久合法权益。若是再婚,若没有立遗嘱,同样合法保护,再婚后再立遗嘱也行得通,依然属个人行为,夫妻双方均无权干涉。若无遗嘱字据,则婚前财产为对方和子女为
第一顺序继承者。
父亲去世儿子能与母亲共同共有房产吗
一般来说,如果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根据中国法律,儿子可以与母亲共同继承父亲的房产。但是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家庭情况、遗嘱、法律规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是的,遗产法,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子女可以共同继承房产。遗产法规定,父母死亡后,子女有权继承他们的财产。因此,母亲和子女可以共同继承房产,并且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房产进行分配。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母亲和子女有分歧,可以通过和解、调解或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解决这种纠纷时,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避免因为遗产问题而影响家庭关系。
总的来说,在处理继承问题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好各方的权益,并积极解决相关纠纷。
可以。
如果房产是父母共同所有,在父亲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子女和母亲都有对一半房产的继承权。法定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妻子、子女、父母。
您好,在中国的法律中,如果房产是父母的共同所有,那么在父亲去世后,房产应该由母亲继承。如果母亲不再想继承,或者已经去世,那么房产应该由父母的子女共同继承。所以,儿子可以与母亲共同共有房产。
您好,一般情况下,如果父亲去世,在遗产分配中,儿子和母亲可以共同共有父亲的房产。具体情况要看父亲在去世前是否留下了遗嘱,如果留下了遗嘱,遗嘱中规定的分配方式需要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需要根据当地的继承法规定进行分配。
在中国,继承法规定了父亲去世后,遗产分配给其妻子和子女,分配比例为妻子和子女平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儿子和母亲可以共同共有房产。
父亲去世,配偶和子女可以共同继承房产,但是,需要查明以下情况,以便顺利继承过户:
第一,关于遗嘱情况。
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法定继承的效力,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在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情况下,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当然,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否则不能按照协议和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第二,关于继承人情况。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但不包括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因此,在继承时,首先要查清楚被继承人继承人的情况。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房产。
根据中国的《继承法》规定,当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的继承权应该由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儿子和母亲是父亲的唯一继承人,则他们可以共同继承房产。具体的分配方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房产的价值、儿子和母亲之间的关系等等。如果需要具体的继承方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父母不在了,弟兄三个怎么分割父母的房产?有何建议
很遗憾的事!父母在才有家,父母不在家就没了,兄弟三人不想太尴尬,就平分,如果还想保留父母在感觉,就把房子留下,写一个人的名字,其他两人按当时的市场价,留房子的给其他两人现金,这样回家还有父母在的感觉,亲情难得,中国家庭一般都不会立遗嘱,老人早有远见立遗嘱就不麻烦了
父母买了地皮自建两层小楼,房产应该是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而房产证不可能会按正规手续过户。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中只有这3个儿子,母亲车祸可能没有留下遗嘱,原则上三人平均继承房产。无论能否过户,小楼产权三兄弟各占1/3。
考虑两层小楼后期处理,如何合理分割为3部分,3个家庭如何居住使用,其中有想出租和卖出怎么办?如果遇不到拆迁补偿,真要弄个一青二白难处不是一般的大。
一、不图高风格新风尚,只求求大同存小异 大致合理。
二、确定将3人共有产权以货币买卖形式将产权转移至其中1人,签定协议,进行房屋评估,按得房者出钱,不得房者分钱,房钱各就位的流程和期限。
三、外部有人想取得产权,直接卖房分钱更简单。
四、不想卖也不想给1人,可根据小楼格局小改造一下大致搭配3份,暂居住、出租、闲置等待时机成熟。
这个事情说起来简单,但办起来还是比较麻烦的。你们兄弟三个要先坐在一起商量,如果都不想要房子,那就把房子卖了,钱三个人一人一份。如果有想要房子的,又不想要房子的,那就去把房子做个评估,按照评估价,分成三份,要房子的给不要房子的钱。如果都想要房子,那么谁出价最高,房子归谁,然后按照出价,分成三份,得到房子的给没得到房子的钱。在份额上可以这样分,但是,由于房子产权证上还是你母亲的名字,所以,房子要过户,就需要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然后拿着继承公证书去房管处办理过户。我们这里是这样要求的,不知道你们那里是不是?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房管处。
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就有些麻烦,因为公证处要求所有继承人都需要到场签字。假设你母亲的父母有在世的,那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是有继承权的,即使他(她)不想要你母亲的遗产,也需要到场签放弃声明。如果想顺利快速地办好,就需要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先把所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召集在一起,把事情商量好。然后,带好身份证、房产证、死亡证明等材料,一起去公证处办理,这样一次性就能办完,然后就可以过户了。如果有啥不明白的,可以事先跟当地的公证处咨询一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立有有效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照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其次,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或存在遗嘱、遗赠无效等情形时,进行法定继承,三兄弟均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在未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人资格情况下,一般均分遗产,经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分。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您好!
这种情况下,如果都想要、互不相让,最简单、也基本是必然结果的处理方式就是:按照各自继承权,分得相应地房产份额。
在解释之前,我们先做出两个假设:
- 题主提到母亲生前在乡镇买了一块地皮,盖了二层小楼。这里不去讨论这个地皮买卖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说:假设这个二层小楼,是属于可继承房产。
- 题主提到“父亲早亡”,这里不去区分此房到底属于父母共同财产还是母亲个人财产(虽然是父亲过世后母亲买的,不意味着必然属于母亲个人),并且假设此房仅有弟兄三位继承人。
回到正题。
兄弟三人都想要房子,又不想闹矛盾。
事实上,这种各自想独占的想法,已经存在矛盾的隐患了。如果真要争执起来,即便闹上官司,最终确定的结论必然是:
- 如果母亲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由指定人继承。
- 如果发生的是法定继承,兄弟三人均分。
所以,闹也好、不闹也罢,结论是已定的。
与其这样,无非就是两个处理办法:
- 一个是看看有没有协商的余地。例如,老大得房,老大把其他两兄弟的份额折算成钱给到二人。如果能协商,按照协商的来。
- 另一个,大家互不相让。如果是这种状态,建议兄弟三人放弃自己的想法,直接按照法定的来。因为闹来闹去也改变不了结果,不如相互之间表现的“大度”一些,还能稍微维系一下兄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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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回复……这个问题真的无法回答,最主要还是看你们弟兄三个怎么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来说,父母不在的情况下,子女为第一继承人……可以说你们弟兄三都有继承权。
最主要看 你们如何协商如何了……毕竟亲兄弟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不是(ง •̀_•́)ง,可以说世上只有你们亲兄弟为最亲了!如果真的无法协商只能诉讼之法律了,法律上来说你们亲兄弟都有继承权,法律也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强制判别
父母不在了,父母流下财产兄弟几个可以和气解决,每人有一份,但是在我来说这都是小事,能得到就可以得到,得不到也无所为,因为好男人不在乎娘老子那些财产,自己努力奋斗挣下的这才是真金,衣靠娘老子挣下的富不了,人活这世界上要自力更生,坚苦奋斗,以自已能力去干,有必胜那一天,不要为父母那些财产伤了兄弟之间友情,路自已走,钱要靠自己挣,
房产是父母共同的名字,父亲去世,房产是属于母亲单独财产吗
你好!
1.如果父亲过世时立了有效的遗嘱,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其次,给您父亲有义务抚养或者赡养而又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的份额,此后,您父亲剩下的财产按照遗嘱继承。
2.如果父亲过世时有遗赠协议,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剩下的财产按照遗赠协议办理。
3.如果您父亲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协议。则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中1/2是您母亲的份额,这个是先要拿出来的部分。此后,您父亲剩下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情节严重的。
希望我的答复解决了您的问题,人生百态,案件情况各不相同,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私信我继续提问。
谢谢邀请!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房产证上父母两人的名字,那么一般情况下这套房子是父母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一人一半份额。
现在父亲不在了,父亲所占有的份额就是他的遗产了,另外一半仍然是母亲的。父亲的遗产就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因此,按照你的问题,父亲不在了,房产不会变成母亲的单独财产。父亲占有的份额就是由上述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