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把小区的绿化带规划成车位卖给业主,这么做合理吗
小区所有公摊面积属全体业主共有,但不属业主个人也不是属物业公司,任何改造需业主及业委会通过。
如通过,改造后70%的停车费充当小区公共维修资金,30%充当管理费划归物业公司。
有车主说我是业主有公摊为何还要交停车费?
请问该业主,房产证上那有写那块公摊属于你个人的吗?
属业主共有那就得考虑无车业主权益了。他们可不答应有车业主侵犯他们的权益。
有业主问凭什么30%划归物业公司费用?
小车停放需有人管理不得乱停乱放乱占,也需物业清洁停车位卫生。
青岛:停车也摇号?物业发布车位通知,小区上演“堵门大战”, 你怎么看
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很微妙,但是大部分人把所有问题都要抛给物业,而且已不合理的理由拒交物业费,这都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和业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要通过正确的认知,有效的沟通去解决本不属于物业范畴的事件,更不能采取极端违法的行为来“维权”,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解决。
1,关于私改规划的问题,建议业主向规划许可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相应部门进行界定并处理。
2,对于占用道路等公共用地部分增加的规划以外的车位,如果全体业主同意将它们作为车位,那么应该由全体业主来决定分配的方式,物业公司无权单方决定。
3,物业应该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考虑,如何方便业主才是宗旨,业主也不应该总是把物业当成对立面,应该是邻居,伙伴关系,物业的目标是更好服务好我们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