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跑步猝死学校承担责任吗
学生跑步猝死,如果学校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及时施救义务的,一般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的,在学生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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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复课后跑步猝死,这个锅该不该全由学校背
近期已有三名初三跑步猝死,那么这个锅是不是该全由学校背呢?我个人认为,学校是是有一部分责任,但是这个锅不该全由学校背。
1.体育考试已经变成了应试教育
当初设置体育考试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为了让学生平时多运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让学生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这个初衷是非常好的。
但是,学校、家长、学生关注的是什么呢?是学生的学习成绩。为了提高学生的成绩,学校体育课基本上都不上了,更不要说平时时间让学生去锻炼了。
但是,中考是有体育考试的,而且所占分值越来越大,学校为了升学率,学生为了考出好成绩,平时不锻炼,快考试了,为了应付考试,才不得不进行体育锻炼。
体育考试的时候,天气已经很热了,学生在测试过程中,以前也出现过学生体育考试猝死。例如:
当时,社会上就没有引起那么大的反应,更没有人要求取消体育考试。
不过,今年比较特殊,容易引起大家的特别关注。为了让学生体育考试得满分,体育考试中学生猝死的悲剧才不会再发生,学生日常的锻炼是必须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复课后学生跑步猝死,这个锅真的不应该全由学校来背。
2.疫情期间学生很少锻炼身体
说句实在话,身体是自己的,锻炼或不锻炼是自己说了算的,不能老是学校逼着才去锻炼。
不完全是,
第一:
因为闭关自守了挺长时间,
学生不仅心理压力大,
而且体质肯定不如以前!
第二:
学生的口罩也没有明确规定到底是适合哪种!
第三:因为是应试教育,
对于毕业班所以各科都是必考的!
第四:生命最重要,
可是学生就消失在校园里!
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无论是同学之间发生摩擦,还是因老师处理问题不当等各种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我们法律上早有责权判定。
对于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的事情,造成猝死的原因和此事发生过程中,老师对此事的细节处程决定着学校该不该负责任,或者负多大责任。
一、猝死原因分析
学生因跑步猝死的均属特例,学校很少能碰到,在入学伊始,学校都给学生建有健康档案,仔细询问家人孩子有没有过往病史,家族病史什么的,如果学生是特殊体质,学校会格外照顾,不会让学生做任何剧烈活动,并格外关照他。
如果在入学伊始,家长已经告知学生的过往病史和家庭病史的,如心脏病,过敏等,老师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并没有照顾该生的身体而造成学生猝死的,学校及老师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下图所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中第(七)项明确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才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生出现意外情况学校及老师的处理细节分析:
如果入学伊始,家长并没有告知学校学生有特殊情况,但“学生在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如下图第(八)项中所规定的那样,学校也要付相应责任。
因此,学校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看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过失的大小,在学生上体育猝死这件事上,事前对学生的了解以及出事的过程中,老师如何处理就显得异常重要,如果老师不知道学生的过往病史,家长也不知道或者知道却向学校隐瞒了病情的,学校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就要看出事后如何处理,如果学生在体育课上出现异常,老师第一时间安排学生急救的,学校的责任要少很多。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五)条中做了明确规定,对“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或者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具体法律条文如下图所示:
学生在学校过集体生活,有些磕碰难免会发生,如果是发生在课间,因为学生之间的追逐玩闹造成的磕碰,这种情形,一般都是谁伤害谁负责,但是对于意外事件的责权分成,则要分析此事的前因后果,以及过程处理,有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就有了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即使这样,处理起来也相当复杂,因此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才是最合理的。
看到这个问题,想起了两年前我们附近一所重点高中发生的事情,也是一模一样的跑步猝死。这个事情发生后,很多学校都在学生入学的时候做了很详细的调查和询问。最近这几年,在我们当地跑步猝死的事情或者体育课上发生意外的事情很少发生了。
01、很多家长和孩子会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体实际情况。
以这件事情来说,当时军训的时候,学校老师已经在班里进行了一个一个地询问,确认了参加军训的孩子都是身体健康的。但是就是因为没有拿入学体检来看,学校的校医队也没有在军训开始前对孩子的所有的入学体检单过目。家长和孩子隐瞒了自己具有先天性心脏病的问题。后来知道,孩子和家长都认为这么多年的学习体育课都没有出现问题,参加军训应该也没有任何问题的。因此家长和孩子都隐瞒了这件事情。不幸的事情最终发生。学校因为没有跟所有的孩子和家长签署军训免责的协议,最终学校承担了主要的责任。这件事情给很多学校提了一个醒。
02、学校应该在新一届学生入学前进行详细地调查和了解,对有身体疾病的孩子应建立特殊档案,并告知所任课的老师。
自此之后,我们当地的学校在新生入学前都要班主任对孩子进行详细的询问和调查。有身体问题的孩子,很多家长都很积极配合,我们老师都做好了记录。需要特殊照顾的孩子,任课的老师都会特意地让孩子不参加各类的体育活动或者剧烈的活动。每一个任课的老师都会提前在前一天晚上再家长群里发布第一天体育课的消息,如果有孩子不参加体育课都会做下记录并跟体育老师做好沟通,消除了隐患。
03、定期举行急救的培训活动
很多学校都会定期举行一些急救知识的培训活动。例如,每个星期五的兴趣课可以让孩子选择一些急救的课程,讲授一些急救的知识和实操的课程,让孩子和老师都知道遇到紧急的事情知道怎么去急救。这个也是一个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一个方法。
04、作为家长,应该及时地告知学校,孩子的身体情况,这个是对自己孩子的负责的态度。
作为家长,自己的孩子的身体情况其实是了如指掌的。真实地告知老师和学校其实是保障自己的孩子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也是一种负责的做法。隐瞒其实对孩子是巨大的隐患。
该负主要责任!
不仅学校该负主要责任,体育老师也有相关责任!
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既是教学方法,也是教学要求!
这里,无论跑步的运动量对于其他学生多么正常,但对于这个猝死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太大了,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于是直接导致了猝死!
换句话说,如果体育老师从学生的承受能力出发,让他跑步,断不至于发生猝死的悲剧!
因此说,体育老师不够细心,没有尽到责任!
教育界有一种观点,评价体育老师:“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虽然有点夸张,但却是事实。
体育老师基本不备课!就是备课,也不会像文化课老师那样认真、细致,不仅备教学内容,还要备教学的主体,考虑到每一个的学生!
上体育课,给人的印象是——非跑即跳,要么就是“玩”,没什么科学性可言。
这位体育老师,纵使他上课之前备课了,也没有备到这个学生,充分考虑到他的体质、他的承受能力,于是让他超量地跑步,终于猝死!
进一步明确地说,如果这个学生少跑步,或者不跑步,他就不可能猝死!
跑步,是学生猝死的直接原因!因此,学校和这个体育老师脱不了干系,不能强词夺理,说自己没有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学生是在“自由活动”时间猝死的(不是“放松活动”,特注),那么,体育老师虽有关系,但没有多大责任,最起码不需要负主要责任!
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我这里建议两点:
一、家校协商,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赶快处理,息事宁人,不要影响将后的教学;
二、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老师的教育、要求,上课一定要认真负责、不仅面向全班负责,还要负责到每一个学生!
(我是“孙老师谈孩子教育”。不求答题有功,只求对人有用;不求多么好听,只求一片真心;不求长篇大论,只求入木三分;耽误别人时间,等于谋财害命!)
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猝死,学校该不该负主要责任?
孩子有某些疾病,父母要明确告知班主任或科任老师。
上学的时候,一般要求家长填写一张学生的基本信息表格,表格里的内容就有有关学生身体状况的信息,作为家长要如实填写,如果可以,请直接告诉班主任以及科任老师。因为这样做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老师负责。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名同学,心脏有问题。他特别爱打篮球,但上一会篮球之后,就会蹲下来,特别痛苦的样子。
后来老师和我一起把他送到了医院,医院给他做了全身检查,发现他激烈运动的时候心率比较高,心率能达到每分钟200次。后来医生给开了相关治疗的药,并叮嘱他体育课上不可做剧烈运动。
体育老师也及时的知道了这一情况,于是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就比较关照他,不让他做剧烈运动。
要看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老师在不知道孩子有某些疾病的情况下,在进行体育锻炼时发生意外,老师没有相应的责任。
- 若老师知道学生有某些疾病,而仍然对其进行高强度的训练,那么老师就应当负相应的责任。因为这里存在着一种直接的因果关系。老师知道学生有某些疾病,仍然让其进行高强度训练是因,学生锻炼发生意外是果。这里的因和果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老师要负一定的责任。
通常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情况,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学校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事情发生在学校,为了避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被打断,通常学校会选择息事宁人,会给涉事家长一些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和学校、老师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个补偿也是可以不给的,给补偿是学校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当然我们都不希望意外的发生,意外发生对谁也没有好处。因此作为父母,要把孩子的相关情况如实的告知学校。学校和老师也要特别留意一些特殊的学生,保证他们能够在学校正常、安全的上学。
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结果肯定是学校负主要责任。为什么?
我们学校前段时间发生了一起学生意外事件,两个学生放学时追赶导致一个学生意外撞到楼道拐角,导致脾脏破裂。整个事件中学校老师和领导多次去医院看望,住院出院都是包接包送,学生保险也是学校跑去报销。最后,商量责任事故的时候,学校是觉得两个孩子和学校三方都有责任,没有报销的部分和学生的营养补助由三方共同承担。但是班主任多次和事件中另一方家长沟通,得到的答复会逃避,推诿。最终学校承担了其他所有费用。学校在处理这类事件中总是被动的,也没有很多精力去处理这种事情,国家对于这种事情也没有法律规范,所以学校一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
重庆南开中学的女生赛跑时摔倒意外死亡真实令人惋惜,谁都没有想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会在运动会中死去。我想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是谁都不愿看到的。
既然事情发生了,如何判定学校有没有责任?有些事没发生不要紧,一发生就要扣各个细节了。学生本身有没有疾病,学校选人时有没有考虑到?女生倒下后为什么第一时间没有救护?这些肯定是家长要追究的。如果学校没有合理的说法,可以说学校的责任是无限大。
同样,在体育课上,学生发生意外的时候老师的处理办法非常重要,稍有不慎就会承担很大的责任。即使没有责任,学校也会人道主义救助。
现在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在校出一点事都能激起千层浪。更有甚至,像之前新闻报道的女儿在校被欺负,爸爸用刀把肇事者杀死在厕所的事件,让学校对校园安全无比重视。所以,有些老师通过避免学生自由活动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但是,防不胜防,各地各校每年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安全事件。只要是发生在学校,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责任大小就要看学校有没有把工作做好了。
20号,在2019龙口国际马拉松的半程赛道上,跑者张某某在20.5公里出现身体不适,然后口吐白沫,虽然急救志愿者就在身边,赛道上的医护人员也及时赶到,但在跑道上的他已经失去意识,最终离世。有些事发生的太突然了,你说这事去怪谁呢?
现在是安全大于天,学习搞不好都不要紧,千万不能出安全事故。所以,作为学校的安全主任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考虑到各个细节的安全。
这么看:
一是:我遇到过近似于这样的事情,从我的经历来看,学校要负责任,没得商量。
二是学校春季运动会,一个孩子在跑五千米时,突然晕倒……摸不到脉搏……120,局领导,家长,所有有关人员……在医院抢救三个小时,家长请来了够二十个朋友邻居,各种威胁的话……孩子回来了,最终怀疑是癫痫……医药费全部有学校承担……经过那阵势,方知孩子体育活动真要慎之又慎……只要是学校出了事,学校就有责任……
三是学校以此为借鉴。1.每年的例行体检专注心脏情况,还真有不少孩子心脏有问题,计入体育活动禁止名单。2.筛查癫痫,也有好几个,还要保护隐私。密切关注。3.剧烈活动不再举办,代之以轻微活动,尤其是体育测试,基本没有中跑的了……4.完善应急机制,专人盯紧有隐患的孩子,不能放任不管……5.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男教师还要学会心脏复苏基本规定动作,到区医院接收专业人员指导……
四是不止是这一个事情,还有其他安全隐患,也一一排查……食堂,楼梯,实验室,线路,门窗,厕所,下水道,路灯……学校处处无小事,事事关心,时时警惕……不止学生还有老师……
总之,学校有责任,更关键是未雨绸缪,做好各方面应急准备,一旦出现情况,能够化险为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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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报道说返校少年戴口罩跑步猝死,到底谁之过呢
跑步带口罩真心影响呼吸,不信跑两步看看。
学生在家待着太久,玩手机全程一切都是父母操持生活,加上春暖花开阳气上升,带口罩加强1500米长跑,现在的孩子缺少锻炼,心脏受不了。
我每天晚上40分钟快步走,这几天得露出鼻孔,不然胸闷气促,天气也有关系。
不要什么事都甩锅给外界,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该是什么导致的就是什么导致的,在事情未调查清楚前不要乱下结论。而且即使体育课要戴口罩,跑步途中呼吸困难就不能把口罩稍微动一动呼吸一下?我想这样应该也是被允许的吧,换做我我肯定会稍微呼吸下再戴戴好。还有就是谁之过这个问题,未参与此事调查就仅凭一些自媒体的内容就能判断?如果这样的话那还要相关部门干什么
跑步圣经作者猝死是真的吗
乔治·希恩(作者)医学界的知名跑者,美国第一次跑步浪潮中的举旗者和讲解员。
心脏病专家,45岁那年重新穿上跑鞋,开始跑步。1964年,与225名跑者一起跑了自己的第一个波士顿马拉松赛,之后又完成了20次波士顿马拉松赛;1969年,以4分47秒跑完1英里,创造了50岁年龄组的世界纪录;1972年,开始在《跑者世界》撰写专栏,并成为最受欢迎的专栏作家。1978年出版了《跑步圣经》,连续14周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并被全球跑步爱好者公认为跑步界的“哲学圣经”。1993得癌症去世。由上判断至少寿命为75岁为什么学生长跑会发生猝死呢
这个非专业,分不同情况吧,或者可能是没有运动经验突然加速冲刺导致心脏功能紊乱,或者可能长跑触发了身体本身的某些病症。再一个,最近听说了很多因为过度运动导致横纹肌溶解症致死的新闻,这个病症主要是发生于肌肉受到大力撞击、长时压迫、或是过度使用之后,还是那句话,过犹不及。
学生体育课戴口罩跑步猝死,学校担责吗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的学生长时间宅在家里。结果,期盼已久的复学开始不久,竟然有3名学生在跑步的时候猝死!
鲜活的生命,如花的生命,就此离去,实在是让人悲痛!
河南周口猝死的学生,已经获得37万的补助(不叫做“赔偿”),湖南长沙是否赔偿或者补助,暂时没有正式消息。
那么,但这两期戴口罩跑步猝死的事件,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没有责任,学校应该补助吗?
由于这两名猝死的学生都是初三的学生,依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说学校有责任,那么,就应该是“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谓的“教育职责”,指的就是跑步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所谓的“管理职责”,指的是对跑步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秩序维护,事发后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目前,这两点都没有明确的报道,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学校都应该是能够做到位的。
首先就是,戴口罩跑步是不是学校的强制要求。客观地说,由于疫情的影响,各地在没有接到新的指令之前,都是按照上级的规定、要求或者建议,让所有的师生都戴口罩的。比如,教育部王登峰在4月23日是这样说的:
在低风险的地区、在学校教室里上课是一个聚集性非常强的场所,要求必须戴口罩。在户外、运动场、人员没有那么多,而且人和人之间间隔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戴口罩的。
请注意,室内是“必须戴”,室外是“可以不戴”——那也就是说,学生跑步的时候,戴也可,不戴也可以——自然,在这一点上,学校是没有错误的。
既然没有错误,又为什么要承担责任?
如果学校没有制止也没有要求学生戴口罩,而学生出现猝死,这就一定是口罩的关系吗?
关于“天热戴口罩跑步引发猝死”的说法,有关专家是这样说的:
肯定要担负一定的责任。学生进到学校后,挍方对学生有监督保护其安全的责任,对一切伤害学生的不安全因素都应防范和制止。让学生戴口罩跑步,极易造成其缺氧发生危险,这是校方疏忽造成的,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切记,戴口罩不要做剧烈的运动。
4月14日,温州一名男生,跑步时晕倒送医抢救无效身亡;4月24日,河南周口初三学生在跑步时摔倒猝死;4月30日湖南长沙初三学生体育课戴N95口罩进行一千米跑步体考测试的时候猝死。
从责任认定方面来看,学校和教育局都难逃责任,上课的体育老师也负有监督不力的责任。但我们也要认识到:虽然必须要负上责任,但也不能简单认定学生猝死,就是因为戴口罩的原因。同时上体育课的孩子们很多,发生猝死的少之又少。具体的死因需要通过医学鉴定才能来判断。
至于学校应该背负哪种责任,如何在事后进行处理,就要看学校的“过失”程度了。这是一个非常严谨的法律问题,作为教育者我没办法去详细分析。
医学专家曾经明确表示过:戴口罩进行剧烈的运动,对人的心肺功能有巨大伤害。他们对于疫情期间如何佩戴口罩也曾有过明确的建议,那就是在人员并不密集的场所是可以不戴口罩的。
近期教育部也已经做出了迅速的反应,要求各地叫停体育课戴口罩的管理规定。这也给我们的学校提了个醒:在疫情防控方面,该严的一定要严。但不能过于谨小慎微。尤其是在让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时候,可以合理管控分小班进行活动,保持孩子们之间的距离,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以摘掉口罩的。
有人说学生猝死是因为中考体测,我认为这种归因方法过于简单。不能因为极小概率的事件就否定一项教育政策。归根结底我们的孩子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没有个好身体,怎么承担建设祖国的重任,你说呢?
关注我,帮你带好家中神兽,助你规划锦绣前程。